關於我被日本公司ㄠ 的這件事
前言:事情已解決!本篇只是分享自身經驗&做法,希望在外工作/打工的人能保護自己 之前週末有在日本連鎖飯店裡打工做客房打掃,因為對連鎖飯店的體系很好奇所以選週末在飯店打工. 剛開始出退勤正常,工作內容無外乎拆床~打掃完房間這些內容.因為之前在其他飯店工作過,所以工作內容對我而言不難. 契約內容出勤時間9:00,退勤時間14:00 視狀況有加班 事件剛開始是我個人要單獨掃7間房(拆床~房間完成),表單上寫的退勤時間是14:00,但我全部完成已14:30. 完成後問同一層的前輩說是否退勤時間能簽14:30.前輩回我說不行!說表單上寫14:00就是希望能在14:00前完成,所以退勤只能簽14:00.當時我心裡就覺得奇怪了,但因為退勤時沒有遇到現場負責人想說下次上班再問. 隔週上班 清掃間數是11間!表單上退勤時間一樣寫14:00. 我問現場負責人說如果14:00前完成不了怎麼辦? 她說14:00多完成也是算14:00. (聽到這句話就覺得不合理了!我領的是時薪,為什麼我要被凹時數......??) 11間全部完成時已經15:30,但我只能簽15:00. 等於我2次都被凹半小時,一個小時的時薪就這樣沒了! 客人多房間數多,多掃幾間時間延長我個人沒差.但加班沒錢就說不過去了吧?? 更何況我現在的打工的身份,不是社員.(社員可能會有みなし殘業) みなし殘業(看不見得加班):日本職場上一種加班文化。公司給付的薪水中包括了一個月幾小時內的加班、時數內的加班不另外支薪、超過那些時數後才有加班費 覺得不合理的狀況下 週一去了日本的労働基準監督署做労働相談 労働基準監督署的工作人員聽完我描述的狀況和看完契約書後說如果沒有實質的證明文件恐怕很困難...... (其實我知道找労働基準監督署大概率會沒啥用...只是想知道這機關到底能起到何種作用) 週二打電話給簽約公司 把狀況描述給公司聽後,對方回會呈報給公司上層&與飯店現場負責人談過再回我電話 (心中其實不抱期望) 週四簽約公司回電 公司說已經與飯店現場負責人談過,對方會補我沒算到的時數! 週六上班 現場負責人問我哪兩天有沒算到的30分鐘,讓我改出退勤卡.改完我也提出離職. 總結:沒算到的時數補上了! 或許有人會覺得才1小時,也太大驚小怪!但對我而言被凹了一小時,如果一直默不做聲的話是否被凹的更多?? 累積久了那些時數也是...